百度联盟会员注册显示您的身份证号在不友好名单中无法继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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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管理员 发表于 2022-02-10 14:31:51

  百度联盟会员注册协议


  欢迎您使用百度联盟!


  百度联盟的各项服务所有权和运营权归百度所有。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充分理解且认同后再进行注册。本协议是您与百度就您注册、登录、使用百度联盟及其他涉及的全部行为所订立的权利义务规范。您在注册过程中勾选“同意”等按钮,及您在注册后登录和使用百度联盟的服务,均表明您已完全充分理解、同意并接受本协议,愿意遵守本协议及百度联盟公示的各项规则、规范的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前述内容,您可以选择停止注册、登录或使用百度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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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规则。限制或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百度联盟所提供的服务将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在您同意本协议以及相关规定,并且完成注册,通过审核后,才能成为百度联盟的合作会员。 为了确保百度联盟的质量和信誉,我们将按照本协议审核所有申请加入百度联盟的会员。


  如您有违反本注册协议的行为时,我们可能会对您的合作网站、软件、移动应用、小程序等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减推广收入、停止提供服务或禁用百度联盟会员帐户等措施。如果您的帐户被禁用,则无法进一步使用百度联盟提供的服务,同时百度有权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请您注意,我们可能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提供服务内容的调整不时更新本注册协议和政策,如果您申请注册并成功成为百度联盟会员,视为您同意遵守我们在此处发布的最新注册协议和政策的规定。


  一、定义


  百度联盟各项服务和服务条款、书面协议中涉及到以下词语的,均具以下特定含义:


  1. 您:本服务条款中的“您”是指百度联盟会员,即同意参加百度联盟合作并具备履行百度联盟合作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能力,履行本协议中相关义务的网站、软件,移动应用、小程序的的经营者。


  2. 推广收入:根据您向百度联盟提供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流量,按照您与百度联盟的协议约定或经您接受的系统收入分配规则,向您结算的推广费用。


  3. 媒体:指为百度联盟提供真实网络用户的流量,展示百度联盟内容和广告的载体,包括网站、软件、移动应用、小程序等。您保证具备合法经营合作的媒体的合法资格(如果您是个人主体:您应保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如果您是企业主体:您应保证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实体、组织机构。)


  4. 对媒体的合作要求:您应保证向百度联盟提交的媒体已经获得了必要经营资质,有权进行运行和经营。您保证提交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身份资质、经营资质、授权文件等)真实、合法、有效,对媒体的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媒体所进行的市场开拓、推广及相关经营活动合法。媒体不得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且不得链接到有以下内容的网页):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网站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排版清晰美观;


  单纯的,无实质性内容的广告页面;


  百度客户禁用内容;


  无论个人主体网站还是企业主体网站,网站的所有人对自己的网页应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控制权等相应权利,并确保其网站的网页能够在1024×768的解析度下正常显示。


  5. 商业秘密:属于双方和(或)其分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3)具有实用性;


  (4)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6. 不可抗力:对于因百度联盟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百度联盟延迟或未能履约的,百度联盟不对百度联盟会员承担任何责任。


  二、注册规则


  1. 在您注册、使用和管理百度联盟平台帐户时,请您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必要信息(您的营业执照,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百度联盟对您的资质信息进行审核,或在必要时与您联系。为使您更好地使用百度联盟平台的各项服务,请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百度联盟平台要求完成实名认证。您应当对您提供的帐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如因此给百度联盟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2. 为保障用户和百度联盟的合法利益,百度联盟有权核查您提交的相关材料(如自然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公司官方声明/说明、财务信息等)后再决定是否核准您的申请。若您提交的材料或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则您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 如果您是自然人会员,应如实提交身份证号码,否则将因为无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导致无法取得推广收入。


  4. 百度联盟审核通过后,您即成为百度联盟会员。您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百度联盟平台,自行添加媒体、建立代码位、查看数据等,具体流程请您按照百度联盟官网发布的规范、指引、手册等进行操作。


  5. 您承诺并保证,未经百度联盟平台书面同意,不对百度联盟平台或百度联盟平台提供的服务进行转授权、许可、转售以及任何其他商业或非商业用途。


  6. 您自行将获取的代码投放到在自己的媒体中,通过您的媒体中的代码引导的有效显示、点击以及由百度服务播放而产生的效果数据将被记录下来作为您与百度联盟结算的依据。(注:此依据不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您在违反注册协议或者百度联盟相关政策时,其结算的依据将会随之改变)。您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实施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虚假流量(详情参见附件3)。一经发现,百度联盟有权立即取消您的联盟会员资格,停止结算或扣减结算一切推广收入(含应结但尚未结算的推广收入),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您的权利与义务


  1. 您提交注册申请后,通过百度联盟的审核确认后可正式成为百度联盟会员,享受百度联盟提供的服务。您需要对注册和使用时提交的信息及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此引起的问题,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如果您的资料、信息等发生变化,包括名称、邮箱、联系电话等,应立刻通过百度联盟平台的个人资料修改及时更改,如由于您资料填写有误而导致延误百度联盟与您的联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己承担。


  3. 请您妥善保管您的帐户信息,并对此帐户下发生的一切活动和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请您确保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帐户或密码信息,如出现或怀疑帐号和密码遭到他人使用,请尽快通知百度联盟,以免您的利益受到损失。由于您对自己的帐号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将由您自己承担。


  4. 请您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并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此平台账号,如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百度联盟有权在任何时候依据本协议中止或终止对您提供服务。合作自百度联盟向您发出通知之日起终止,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对于被百度联盟暂时停止或者永久终止帐户的会员,百度联盟不再为其提供服务。


  5. 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遵守中国电信管理局的所有管理规定;


  (c) 遵守所有与本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遵守百度联盟的其他相关服务条款、会员守则等;


  (e)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服务系统;


  (f) 不得利用本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g) 禁止您利用本服务系统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h) 禁止您窃取他人密码、账号和财产;


  (i) 不得利用本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百度联盟及其关联公司利益的行为;


  (j)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账号或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百度联盟;


  如您在使用本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百度联盟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您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会员账号)以减轻您的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而无需事先通知您;


  6. 您不可擅自修改来自百度联盟平台,或来百度联盟平台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来自与百度联盟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的源代码;未经百度联盟同意,也不得将此源代码提供给其它任何第三方使用、参考等。否则,由此产生任何第三方向百度联盟的追偿、索赔,百度联盟有权向您追偿。百度联盟有权对联盟代码及代码展现形式进行自主调整,此调整不以通知您为必要。


  7. 您应当根据百度联盟提供的相关接口规范的要求,将百度联盟的广告来源标识及广告字样渲染在您的媒体广告位的相应位置,确保用户能够清晰识别广告内容。如因媒体原因导致广告内容未标明广告字样或广告来源标识,由此导致百度联盟遭受行政机关的处罚,该罚款应由媒体全部承担,百度联盟有权在应结算的推广收入中进行扣除不予支付。


  8. 您有义务根据百度联盟,或向百度联盟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与百度联盟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对百度联盟服务的内容、文本、图像等的修改、补充、删减、更新等,在您的媒体上对相应的服务做出变更,以保证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9. 在您出售或转让合作媒体的所有权时,百度联盟帐户不可随同转让、过户或者转售。例如,当某个媒体的所有权或管理权发生变动时,先前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必须撤消此媒体的百度联盟帐户,而新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注册新的百度联盟帐户。


  10. 百度联盟移动推广合作的会员,应保证合作应用成功审核通过后获取到的应用SID,不允许套用给其他应用,或多个应用共同使用。由于您对自己应用的SID使用不当,如造成统计数据不准确、无效或损失将由您自己承担;如造成对百度联盟客户经济上的损失,我们将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11. 您保证对媒体进行合法合规得正常经营,不出现违反附件3的行为。您应当通过正当手段引导浏览者点击百度联盟的内容或广告,而不能采用任何欺骗性质的行为,如您的不恰当行为造成对百度联盟或百度联盟客户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我们将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12. 因百度联盟平台没有能力判断您的媒体属性或服务对象,您应当自行根据您的媒体属性或服务对象等因素,主动审查并屏蔽不适宜展现在您的媒体上的广告或内容。如您未主动屏蔽,导致您的媒体上出现不适宜的广告或内容,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


  13. 如您选择使用百度SSP媒体服务系统(指百度联盟提供的媒体管理软件),您应按照系统使用规则进行使用,如媒体发布、编辑等,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用途,不得通过虚构或隐瞒需求完成事实、利用或规避平台数据记录、干扰或妨害平台数据记录规则等不正当方式记录虚假流量,破坏系统平台的正常秩序。否则,百度联盟有权取消您的使用权限,暂停与您的推广收入结算,追回已支付的全部推广收入并不予任何补偿。您保证对您在相关系统内的任何操作行为及产生的后果全部负责。


  四、百度联盟的权利与义务


  1. 百度联盟有权在必要时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对百度联盟的服务内容及推广收入结算方式进行调整。


  2. 百度联盟有权在百度联盟平台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站内消息、电话、短信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操作规范、指引等内容,均视为本协议条款的一部分,您如使用本服务,视为您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操作规范、指引的内容。您如果不同意百度联盟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应当不使用或取消已经获得的服务;如果您继续享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所有修改。


  3. 对于本协议之任何条款,百度联盟拥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解释权。


  4. 您确认接受并遵守本协议,自愿向百度联盟申请使用百度联盟平台。百度联盟不对您使用百度联盟平台后的推广收入等作任何承诺。


  五、隐私政策


  1. 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百度的《百度隐私权保护声明》与《百度联盟隐私政策》,前述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您与百度联盟合作过程中,适用前述文件的约束。百度联盟有权对前述文件做出适时修改,修改后文件一经公布即适用于您。


  2. 您应严格遵守所适用的关于保护用户个人信息、隐私权及保障网络安全运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适用的国家标准。您的媒体如果具有收集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功能,包括收集个人敏感信息(反映个人财产状况、健康医疗、政治及宗教信仰、性取向、位置状况的数据以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功能,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向网络用户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3. 您应将您在媒体中集成百度联盟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以及使用百度联盟产品或服务对网络用户必要的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让(如适用)和保护规则(即本隐私政策),在您媒体的显著位置或以其他可触达网络用户的方式告知网络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在您媒体的用户协议或隐私政策显眼处提供网络用户可浏览《百度联盟隐私政策》的链接),并获得网络用户对于百度联盟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让(如适用)网络用户相关个人信息的完整、合法、在您使用百度联盟产品或服务期间持续有效的授权同意。如果您的媒体提供个性化推荐功能或服务,您应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的相关要求,明确告知网络用户,对个性化推荐的推广或信息进行显著标识,并在您的媒体中为网络用户提供关闭或退出该功能或服务的选项。如果您的媒体面向的网络用户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请您务必确保获得网络用户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于百度联盟产品或服务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让(如适用)网络用户相关个人信息的完整、合法、在使用百度联盟产品或服务期间持续有效的授权同意。


  4. 合作中涉及到的操作行为,您应严格按照百度的技术文档要求进行操作。未能按照百度的技术文档要求,进行规范的技术部署,传递完整、正确的参数,因此导致的收入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5. 您承诺并保证已经获得了开展本协议项下合作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且已经获得了网络用户的充分同意和授权,有权与百度开展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事宜。如因您的原因导致百度联盟损失的,您必须全额赔偿,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百度联盟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款等款项,为了解决纠纷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六、知识产权


  1. 百度联盟根据本协议向您及网络用户提供的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视频、软件、代码、系统等资料或信息均受知识产权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百度联盟书面同意,上述资料和百度联盟的任何产品均不得被您自行或提供给任何第三人进行复制、翻译、修改、反汇编、出售、转租、再发行、篡改、破解等,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或不正当目的。


  七、法律责任


  1. 您承诺您向百度联盟提交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网页地址、移动应用安装包、联系方式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若您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或无效,或百度联盟发现您有其他欺骗行为,由此导致或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您承担。百度联盟有权中止或终止为您提供百度联盟平台的相关服务暂停或终止您的百度联盟平台帐号,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和/或追回已支付的全部推广费用,并保留追究百度联盟会员责任的权利。


  2.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百度联盟将依法律规定及本协议条款等加以合理判断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会员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等。


  3. 如您或您的媒体在运营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规范、百度联盟规范文件或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或行为,百度有权暂停或终止与您的合作,要求您卸载联盟业务代码,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和/或追回已支付的全部推广费用,百度根据事态严重程度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您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您的整改结果达到要求的,可以恢复合作,推广费用重新计算;您拒绝整改、不按期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百度有权终止联盟会员的账户。


  4. 如您的媒体实施了或百度的反作弊机制有理由认为其可能实施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规范、百度联盟规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2和附件3】或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或行为,对百度及百度客户造成负面影响的,或者有侵犯或可能侵犯百度、百度客户合法权益及百度网络用户体验的,百度有权暂停或终止百度联盟会员的账户,并停止支付推广收入和/或追回已支付的全部推广收入。情节严重者,百度联盟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 您若违反本注册协议,百度联盟保留进一步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您承担因此给百度联盟带来的所有损失。


  八、其他


  1. 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


  2. 您和百度联盟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3. 本条款(以不时修订的版本为准)构成各方就本文内容而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各方之间就有关内容而在较早前达成的全部书面或口头协议。百度联盟对任何违反或未遵守本条款给予的豁免,不得视为对任何先前或其后的违反或未遵守本条款的豁免。本文所用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起见而供参考之用,并不具备任何法律含义。


  4.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约定管辖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附件1:百度联盟广告投放相关的操作规范,具体请查阅百度联盟的规范、公告、优化技巧和常见问题。


  附件2:


  违规处理


  严禁百度联盟会员通过设备、程序以及其他不合法或不正当的手段提高百度联盟会员的收入。百度的反作弊机制一经发现百度联盟会员帐户数据异常,百度有权单方面暂停与百度联盟会员的合作,要求其卸载联盟业务代码,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和/或追回已支付的全部推广费用,百度有权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通知百度联盟会员限期整改并提交备案。百度联盟会员达到整改要求的,经百度联盟确认可以恢复合作,推广费用重新计算;联盟会员拒绝整改、不按期限整改或整改不充分的,百度有权终止联盟会员的帐户。同时,该百度联盟会员应当承担因此给百度带来的所有损失,百度保留进一步向其追索责任的权利。


  附件3:


  百度联盟业务合作规范


  为规范百度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业务合作,维护公正、诚信的合作秩序,对联盟业务合作规范规定如下,联盟会员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联盟业务合作,以维持业务合作稳定、健康发展。


  【总则】


  所有可能对百度推广客户权益造成伤害、对用户体验造成损害、对联盟市场合作秩序造成扰乱、对百度各产品及百度品牌商誉造成不利影响、对百度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犯百度合法权益的行为均为联盟所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自己点击


  重复手动检索、自行点击,煽动他人检索、产生点击。


  2.强制点击


  以资源交换为条件,强制用户点击;或无休止弹出搜索结果窗口。


  3.程序点击


  通过程序或脚本模拟用户的点击,自动化点击和检索产生工具、第三方产生点击或检索(例如付费点击、自动浏览、点击机,代理服务器Ip点击,假Ip点击,相互点击,自动刷新)。


  4.推广方式违规


  通过病毒程序、强设首页、强制劫持地址栏、搜索引擎作弊、虚增展示次数等非常规手段进行推广。


  5.竞业混淆


  修改联盟产品或竞争性业务的布局形式,误导用户造成混淆。


  6.众包点击


  以金钱等奖励手段诱使用户点击或者查看推广,或者向第三方发布刷展现/点击任务,承诺为这类行为提供奖励。


  7.其他违规


  其他百度认为已经或可能将要对百度客户权益、用户体验以及百度品牌或商誉造成损害、对百度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犯百度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搜索推广合作】


  8.预设关键词


  自行在搜索框中预设关键词或者在网页中预设指向搜索结果页的直接链接(使用百度提供的热词、飘蓝服务的情况除外)。


  9.修改搜索结果页


  9.1采用任何方式编辑、修改或过滤任何推广内容或搜索结果中所包含的信息或更改其顺序,或者删除、隐藏任何推广内容或搜索结果或者将其最小化,或通过软件在浏览器百度搜索结果页窗口内添加任何非百度提供的内容。


  9.2将最终用户从任一推广页或搜索结果页重定向到别处、所提供的推广页或搜索结果页版本不同于最终用户直接访问推广页或相应的搜索结果页所看到的网页。


  9.3在本规范明确许可的范围之外,通过任一软件应用程序、其他网站或会员网站以外的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访问、启动和/或启用推广内容或搜索结果,或采用其他方式将推广内容或搜索结果合并到其中。


  9.4对由任一搜索结果获取的信息或信息的任一部分、副本或衍生信息,采用“抓取”、“spider”、索引或任何其他非暂时性方式加以存储或缓存。


  10.直接调用搜索结果


  对最终用户单击搜索结果的任一网页进行加框链接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


  11.投放页面违规


  11.1将业务代码展示在任何错误页、注册页或“感谢”页(如在用户注册了相应网站后对用户表示感谢的网页)或任何电子邮件中,或包含任何色情内容、煽动仇恨的内容或暴力内容的任何网页或网站。


  11.2在非配置域名进行代码投放。


  12.诱导点击


  12.1对搜索结果加以“精彩推荐”、“相关链接”、“欢迎点击”等言语描述。


  12.2对搜索结果放置箭头图形、下载指示图形或其他指引性图形。


  12.3对用户点击行为进行奖励。


  13.投放数量违规


  每页投放搜索框数量超过三个。


  14.流量劫持


  14.1通过程序或插件等任何方式篡改代码计费参数,劫持百度、hao123以及其他联盟会员流量。


  14.2通过任何损害用户体验的推广方式,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方式篡改其他联盟会员的用户首页。


  14.3以任何手段修改用户设置的百度(www.baidu.com)或hao123(www.hao123.com)首页。


  14.4以任何手段修改百度或hao123页面。


  15.推广hao123违规


  未经授权通过修改代码或其他特殊方式进行调用。


  15.1通过嵌套等违规方式推广hao123。


  15.2未判断用户首页是否是百度或hao123页面,篡改用户首页。


  15.3非合作网址跳转至hao123页面。


  15.4通过程序或插件等任何手段将用户首页锁定为hao123页面。


  15.5其他不正当推广hao123的违规行为。


  16.百度软件捆绑合作违规


  百度软件包括但不限于百度浏览器、百度杀毒、百度卫士、百度工具栏、百度地址栏等客户端产品


  16.1捆绑百度软件无明确提示,强制安装。


  16.2增加非百度软件的自带功能,或删除百度软件的原有功能。


  16.3修改百度软件标准安装包,捆绑其他软件,使安装用户可能把所述其他软件的行为误认为百度行为。


  16.4修改百度软件的下载地址。


  16.5其他对百度软件不正当捆绑使用行为。


  【网盟推广合作】


  17.预设关键词


  在网页内容、源代码中堆砌关键词以干扰正常主题匹配。


  18.修改推广内容


  18.1将用户点击的推广页重定向到别处,与最终用户直接访问推广页所看到的网页不同。


  18.2对由推广内容任一部分、副本或衍生信息,采用“抓取”、“spider”、索引或任何其他方式加以存储或缓存。


  18.3推广内容显示后,改变推广内容属性,比如:改变推广位置、推广内容大小等, 推广元素的任何属性。


  18.4“主题链接”产品代码恶意拆分,用于投放将一块完整的自定义广告位拆分为4块及以上,或平均每块面积小于1.5W像素的小广告位。


  19.投放页面违规


  19.1将推广内容展示在任何错误页、注册页或“感谢”页(如在用户注册了相应网站后对用户表示感谢的网页)或任何电子邮件中,或弹出窗口中,或包含任何色情内容、煽动仇恨的内容或暴力内容的任何网页或网站。


  19.2为了展现主题推广在无实质内容的垃圾页面投放主题推广业务。


  19.3在非配置域名或软件中进行推广内容的投放。


  19.4投放页面24小时无法正常访问。


  20.诱导点击


  20.1对推广内容加以“精彩推荐”、“相关链接”、“欢迎点击”等言语描述。


  20.2在推广内容旁边放置箭头图形、下载指示图形或其他指引性图形或误导性图片。


  20.3对用户点击推广内容的行为进行奖励。


  20.4推广内容距网页正文内容或点击区域(如:翻页按钮、导航链接、视频窗口等)的距离过近,造成无效点击(建议不要将推广内容放置在翻页按钮上下方)。


  20.5将推广内容伪装成为网页正文内容,使推广内容与网页内容区分不明显。


  20.6通过js等手段将点击打开的界面隐藏或自动屏蔽,导致用户点击后仍无法看到推广界面。


  20.7除使用“贴片推广”外,进行特殊加载区域的代码投放,未经授权修改代码或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贴片调用效果。


  20.8遮挡、隐藏主题推广显示区域的任何部分,或造成推广内容与页面内容发生重叠。


  20.9除使用“主题描述悬停”外,将推广内容做成浮动效果或其他特殊展示效果。


  21.投放数量违规


  21.1每页投放的“主题描述”产品代码超过八段或“主题链接”产品代码超过二十段。(同一页面中“贴片推广”的投放数量不计入在内)。


  21.2除投放“主题描述”及“主题链接”代码外,每页增加投放的“主题悬浮”代码超过两个,每页投放的“主题悬浮”形式(侧栏/按钮/视窗)超过两种。


  21.3同一个播放窗口,投放的“贴片推广”代码超过一个;同一网页中存在的多个播放窗口,可调用的“贴片推广”代码超过三个。


  22.调用违规


  未经授权通过修改代码或其他特殊方式进行调用。


  22.1使用iframe调用网盟产品。


  22.2对推广内容进行重复检索。


  22.3iframe使用方式违规,包括但不限于将iframe投放至未备案的第三方流量。


  【移动网盟推广合作】


  23.违规推广流量


  禁止通过自行、强制、诱导、或程序访问,自动刷新等相关手段进行无效,或隐藏的推广行为,来赚取推广流量。


  24.违规聚合SDK、反编译SDK


  24.1禁止未经百度联盟同意对百度联盟SDK进行聚合,一经发现联盟会员须承担违规及违约责任。


  24.2禁止任何形式的反编译百度移动联盟SDK,不得对SDK接口进行内容、功能、逻辑及界面的任何修改。一经发现联盟会员需承担违规及违约责任。


  25.投放违规


  25.1将代码嵌入在任何错误、注册或“感谢”界面(如在用户注册了相应应用后对用户表示感谢的界面),或包含任何色情内容、煽动仇恨的内容或暴力内容的任何应用。


  25.2同一应用界面嵌入多条推广内容,遮盖应用界面,严重影响用户正常观看。


  25.3在移动联盟明确禁止的应用中投放推广。


  26.修改推广内容


  26.1将用户点击的推广页重定向到别处,与最终用户直接访问推广页所看到的页面不同。


  26.2对由推广内容任一部分、副本或衍生信息,采用“抓取”、“spider”、索引或任何其他方式加以存储或缓存。


  26.3推广内容显示后,改变推广内容属性,比如:改变推广位置、推广内容大小等, 推广元素的任何属性。


  27.诱导,强制用户点击


  27.1对推广内容加以“精彩推荐”、“相关链接”、“欢迎点击”等言语描述。


  27.2对推广展示旁放置箭头图形、下载指示图形或其他指引性图形。


  27.3在非激励型广告合作形式中,对用户点击行为进行资源交换,奖励。


  27.4强制用户点击推广换取用户使用应用的次数或者继续应用的使用。


  27.5遮挡、隐藏推广显示区域的任何部分,包括logo、链接、描述等,造成推广内容与页面内容发生重叠。


  28.未在使用范围内进行正确使用对应的产品权限,出现超范围使用产品权限的行为。


  39.对于相关接口文档要求的字段禁止漏传、错传以及伪造字段内容。


  30.其他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制造虚假或无效流量、点击量、下载量,或违规嵌入等任何行为。


  【新业务合作】


  31.投放页面违规


  将推广内容展示在任何错误页、注册页或“感谢”页(如在用户注册了相应网站后对用户表示感谢的网页)或任何电子邮件中,或包含任何色情内容、煽动仇恨的内容或暴力内容的任何网页或网站。


  32.诱导


  32.1对合作推广内容加以“精彩推荐”、“相关链接”、“欢迎点击”等言语描述。


  32.2对合作推广内容放置箭头图形、下载指示图形或其他指引性图形。


  32.3对合作推广内容附近放置色情图片。


  32.4对用户安装、注册、购买等行为进行奖励诱惑。


  32.5仿冒合作推广厂商官方网站。


  33.投放数量违规


  每页可展示、投放任何类型的合作推广单元超过三个。


  34.自我引导


  重复进行手动安装、注册、购买等行为,煽动他人进行安装、注册、购买等行为。


  一旦发现联盟会员存在上述任一违规行为,百度有权针对违规行为予以惩罚。在发现及查处联盟会员违规行为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应以百度统计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无效点击数据和流量劫持数据。


  附:处理方式


  违规将可能被百度采取如下一项或几项相应处理措施:


  1.扣减推广费用


  2.封禁违规业务


  3.停止合作


  4.限制注册信息


  5.曝光违规案例


  6.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会员责任


  百度对本联盟业务合作规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享有解释权。百度可能会适时更新本联盟业务合作规范,请联盟会员保持对相关内容的持续关注,以及时了解并遵守最新规定。


  【联盟小额贷款合作条款】


  若联盟会员与上海百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了《百度联盟贷贷款合同》,则会员承诺:


  1.在偿清《贷款合同》下的贷款款项前,未经百度书面同意,百度联盟会员不得转让产生应收分成款的百度联盟账户下的网站等,不得转让《百度网盟推广及搜索推广服务合作协议》及《百度联盟会员注册协议》下对百度的债权,也不得就将前述网站、软件或债权叙做质押、抵押、保理、出资、融资或为非百度的第三方设置其他形式的担保权益或其他权益。


  2.如果百度联盟会员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上海百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进行清偿,百度联盟会员对百度在《百度网盟推广及搜索推广服务合作协议》及《百度联盟会员注册协议》下有关分成款的债权自动转让给上海百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百度有权无须通知直接将相应金额的分成款冻结并扣划给上海百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并按实际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顺序支付给贷款人,直至还清全部欠款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为止。


  3.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贷款合同》中所规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联盟会员依据《贷款合同》规定应向上海百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联盟会员提出的经上海百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上海百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依据《贷款合同》等规定向联盟会员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